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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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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宜昌市供销社合作社联合社机构编制方案》的批复,市供销社机关设6个科室。
一、市联社主要职能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社和部门关于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研究制定全市供销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以及保护和扶持各级供销社的有关方针、政策,对全市供销社的工作进行行业管理、指导、协调、服务。
(三)组织为农服务工作,按照政府授权,对化肥、农药、农膜等重要农业生产资料、棉花等重要农产品的收购、供应、调拨、储备等方面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
(四)行使本级社有资产所有者代表和管理者职能,依法经营和维护社有资产,保证社有资产的完整性、合法性、促其保值增值,依法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五)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全市供销社对外经济、贸易和技术合作;协调各级供销社之间的经济合作,促进农村经济繁荣。
(六)指导全市供销社的经营管理,招商引资和技改项目的管理。
(七)监督、检查各级供销社对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和各级政府委托任务的完成情况。
(八)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科室主要职能
(一)办公室
协助市供销社领导处理机关及负责市供销合作社理事会社务日常工作。负责组织综合性会议,起草市供销社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综合性报告、汇报材料等重要文件;协调机关内部各科室的工作关系;组织制定机关工作制度,并进行督办检查;负责全市供销社的综合信息、通讯报道工作;承担公文管理、秘书、档案、保密、报刊发行、提案、对外联络、接待以及机关行政后勤工作。
(二)政工人事科
负责市供销社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及相关报表统计工作;负责市供销社监事会日常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职工的业务技术培训和职业技术教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系统内工人技术等级考核鉴定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承办市社机关工作人员的政审和各县市供销社负责人任职备案管理工作;指导本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市社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评先表彰、党风廉政建设、行政监察和来信来访工作。
(三)财务资产科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会、税务、金融等政策法规,监督检查落实情况;汇总全市供销社系统财务会计报表工作;负责市社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资产管理、开发、利用工作;指导本级社有资产的营运机构依法经营、企业管理工作;负责直属单位的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管理指导系统内的基本建设及预决算工作;组织指导系统内财务核算、增收节支、扭亏增盈工作;负责市社机关行政经费的收支核算及管理工作。
(四)经济发展科
贯彻落实全市供销社为农服务的宗旨,负责组织参与农业产业化的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及产供销系列化服务工作;承担政府委托的国家重要商品的市场管理、计划安排工作;负责对本系统企业的经营业务进行指导、协调和服务;组织对农村市场的分析、预测和发展的研究工作;负责系统统计、物价以及相关报表的统计工作;负责指导本系统招商引资、对外贸易、对口支援、经济技术合作、扶贫等相关方面的工作。
(五)合作指导科
研究拟定全市供销社发展有关经济政策和法规及战略规划;指导各级供销社执行供销社章程,发展壮大合作经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供销社系统体制改革工作;负责本系统安全保卫、仓储管理、消防检查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饮食服务业管理工作;承担政府布置的防洪救灾工作。
工会、纪检(监督)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其人员编制在本机关编制总额内单列。
(六)老干部科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离退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加强对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拟定具体的实施办法。负责对市社直属单位离退休职工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和协调工作;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及时组织离退休人员阅读和学习有关文件、参加政治活动或重大庆典活动,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抓好离退休人员政治待遇的落实。落实离休干部的生活待遇和医疗保健工作,按政策及时申报和办理护理费手续,对退休人员的生活。医疗待遇坚持按党和国家政策及规定办理。组织指导离退休人员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的原则,办理病逝离退休人员的丧葬及善后工作,协助组织做好家属的安抚工作。负责做好离退休人员信访接待和处理工作,按政策规定及时反映信访人员的要求,协助有关部门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按照政策规定做好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协调机关离退休党支部抓好党支部的建设及老同志的思想政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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